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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蘇敬華採訪時被捕 系主任冀校方莫追究同學

政事

浸大學生蘇敬華採訪時被捕 系主任冀校方莫追究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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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蘇敬華採訪時被捕 系主任冀校方莫追究同學

2019年09月19日 09:49 最後更新:09:50

浸大新聞系學生記者蘇敬華上周日因被警方截查搜出餐刀被捕。

近數十名學生早前一同前往北角警署支援。 資料圖片

近數十名學生早前一同前往北角警署支援。 資料圖片

浸大新聞系學生記者蘇敬華上周日於北角採訪反修例示威期間,被警方截查搜出餐刀被捕。正在保釋的蘇敬華,昨午於在學校交代細節,批評警方試圖令記者不敢採訪,是營造「白色恐怖」,他理解校長錢大康「無法再做更多」,冀校方不追究聲援他的浸大同學。系主任劉志權亦指警方拘捕非常不合理,強調校方有為採訪學生配備保護裝備,並提供律師的聯絡方式。

蘇敬華(左)採訪時被捕。 資料圖片

蘇敬華(左)採訪時被捕。 資料圖片

浸大新聞系學生製作的網上新聞平台廣播新聞網(BNN)學生記者蘇敬華,目前獲准以五百元保釋候查,昨午現身交代被捕過程,指因中秋節當日沒空,便與女友於周四晚過節,當時因女友忘記帶刀切月餅,故他帶來餐刀,並一直放在背包中,直到周日前往示威現場採訪亦未執拾,他指因自己「疏忽懶散」令指導教授、家人費神,為此致歉。

浸大學生行動聲援蘇敬華。 資料圖片

浸大學生行動聲援蘇敬華。 資料圖片

他指即使學生記者面對質疑,仍想報道香港正在發生的事情,形容警方拘捕是「白色恐怖」,試圖令記者不敢採訪,「被捕不會動搖對新聞行業的心,但暫時會避一避,不前往採訪。」對於日前逾百學生為他聲援,並破門到校長辦公室外要求與錢大康見面,蘇敬華以不理解事件為由,婉拒評論,「但希望校方不要追究聲援我的同學。」又指理解校長「無法再做更多」,亦不會要求他譴責警方。

該系系主任劉志權在會後亦批評警方拘捕非常不合理,即使隨身物品被搜出有餐刀,亦不代表是「攻擊性武器」,他強調校方為有採訪任務的學生配備保護裝備,並提供律師的聯絡方式。

協理副校長(學生體驗)麥福達(左)與新聞系系主任劉志權早前赴警署支援。 資料圖片

協理副校長(學生體驗)麥福達(左)與新聞系系主任劉志權早前赴警署支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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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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