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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家」申保釋外出重申綜緩 官拒絕需還押候訊

政事

「畫家」申保釋外出重申綜緩 官拒絕需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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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家」申保釋外出重申綜緩 官拒絕需還押候訊

2019年09月19日 11:14 最後更新:12:30

申保釋再被拒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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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佔旺畫家」的潘浩超涉於‪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並向7名警員、警總外牆及扶手電梯擲雞蛋。畫家被捕並被控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刑事毀壞及襲警等共9罪,畫家在裁判法院不獲保釋,今於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案件僅開庭8分鐘,彭寶琴法官即時拒絕其保釋申請,畫家需繼續還押候訊。

彭寶琴法官甫開庭時便問畫家潘浩超:「你有咩想講?」,畫家想了數秒即回答:「本人綜緩斷左,想出去重新申請」。彭官聽畢即叫控方不用陳詞, 指考慮所有文件及事項後,認為如給予畫家保釋外出的話,畫家有機會干犯其他罪行或棄保潛逃,故不批准其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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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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