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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考生涉刑毀何君堯辦事處准保釋 求減報到次數參加港超足球訓練

政事

DSE考生涉刑毀何君堯辦事處准保釋  求減報到次數參加港超足球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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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考生涉刑毀何君堯辦事處准保釋 求減報到次數參加港超足球訓練

2019年09月19日 16:28 最後更新:16:41

被告大狀呈上被告中學校長撰寫的件,稱其操行良好

7月21日元朗襲擊事件的翌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灣的辦事處遭人大肆破壞,一名患有過度活躍症的應屆文憑試考生涉破壞該辦事處的玻璃外牆,被控一項刑事毀損壞罪,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11月21日獲准,以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期間可以一系列條件保釋。

被告朱沛恆。

被告朱沛恆。

代表被告朱沛恆的大狀潘熙透露其是應屆文憑試考生、港超足球隊青年軍成員,平日放學都要到自修室溫習,逢星期三及五晚上9時半至11時須到不同場地進行足球訓練。潘大狀隨即呈上一封由朱中學校長撰寫的信件,稱其操行良好及初犯,亦容易精神緊張、有特別情況,冀法庭「網開一面,比啲細路仔唔使咁多次」。潘大狀表示屆時將爭議口頭招認事實。

被告朱沛恆在多人護送下離開。

被告朱沛恆在多人護送下離開。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經考慮後下令朱准以2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遵守每晚凌晨零時至6時的宵禁令、居於報稱地址,以及逢星期六晚上6至9時到黃大仙警署報到。

立法會議員何君荃灣辦事處遭人大肆破壞。 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何君荃灣辦事處遭人大肆破壞。 資料圖片

擁加拿大國籍的朱(18歲)被控於7月22日荃灣西樓角路荃豐中心2樓何君堯立法會議員荃灣辦事處,無合法辦解而損壞該辦公室的玻璃牆,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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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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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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