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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留兩子在港逢周末始回港 台單親母否認虐兒准2萬元保釋

社會事

獨留兩子在港逢周末始回港 台單親母否認虐兒准2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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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留兩子在港逢周末始回港 台單親母否認虐兒准2萬元保釋

2019年09月19日 17:35 最後更新:17:45

一對兒子分別8歲及12歲

41歲單親母被指平日飛往台灣工作,獨留兩名兒子在家,每逢周末才回港照顧他們。至本年2月,其中一兒子因無帶鑰匙有家歸不得,保安得知後報警揭發事件,單親母回港時被捕。她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兩項虐兒罪,案件訂於11月4日開審,審期3天。被告准以2萬元保釋外出。

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2項虐兒罪。 資料圖片

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2項虐兒罪。 資料圖片

台灣籍莊姓被告報稱在台從事銀行工作,她被控兩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指她由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期間,在香港身為對一名8歲及一名12歲的兒童,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忽略他們,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們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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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前日在沙浦道一個住宅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女童。FB圖片

38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前日在沙浦道一個住宅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女童。FB圖片

38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前日在沙浦道一個住宅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女童。被告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重返案發場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3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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