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通知車站控制室派員協助
31歲港鐵車長疑於本年六月,休班搭乘列車時非禮一名女乘客,期後兩人於油塘站下車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拘捕涉案車長,被控以一項非禮罪,被告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開審,期間被告獲准保釋外出。
港鐵油塘站。 資料圖片
被告劉韋辛被控於本年6月19日在觀塘港鐵鰂魚涌站往油塘站列車非禮女子X。
據了解,當晚約9時許,25歲女子X在港鐵油塘站三號月台使用召援服務,通知車站控制室派員協助,車站職員到場後,X指控劉在之前同一列將軍澳線寶琳方向的列車上涉嫌非禮,並報警處理。
警方本月5日接獲一名13歲女童報案,指同日早上約7時於灣仔區乘搭巴士上學期間,在巴士車廂内被一名男子非禮,該名男子其後逃去。
案件涉及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未成年人士,灣仔警區高度重視。灣仔刑事部人員經深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紀錄,於12日早上在灣仔譚臣道拘捕一名53歲本地男子,涉嫌「非禮」。
案件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査隊第四隊跟進。該名男子被暫控告一項「非禮」罪,案件將於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警方呼籲市民如果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遇到或目擊任何風化案件,應盡快向警方報案。如有任何人士在灣仔區內遇到類同的事件,亦請盡快聯絡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四隊。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非禮」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