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批黑衣示威者破壞沙田港鐵站及沙田新城市廣場設施。
示威者破壞沙田站及新城市廣場設施。
警方發稿警告,有激進示威者於沙田港鐵站內肆意以硬物破壞車站設施,向地下射水及投擲雜物。沙田警署報案室服務暫停。市民如有緊急事故,請致電999。警方警告示威者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及離開。
示威者破壞沙田站及新城市廣場設施。
警方其後再發稿警告,激進示威者在沙田源禾路設置路障,並縱火焚燒雜物,危害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及嚴重影響附近一帶的交通情況。警方正使用相應武力驅散,警告示威者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及離去。警方也提醒附近一帶市民留意最新情況,如有需要,盡量留在室內安全地方,並關好窗戶。
示威者破壞沙田站及新城市廣場設施。
警方晚上9時表示,沙田警署報案室服務現已恢復正常。
示威者破壞沙田站及新城市廣場設施。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