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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上天橋拆路障 驅散示威者人群鼓譟

政事

防暴警上天橋拆路障 驅散示威者人群鼓譟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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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警上天橋拆路障 驅散示威者人群鼓譟

2019年09月21日 16:49 最後更新:18:26

遊行未結束,部分人偏離原訂遊行路線。

屯門今日舉行遊行,不過遊行未結束,有部份人士偏離原訂遊行路線,並對輕鐵站等設施破壞,又有人將雜物及膠馬等,拖到連接屯門大會堂和平台間天橋,堵塞通道。

示威者破壞車站設施。

示威者破壞車站設施。

警員截查黑衣男子。有線新聞截圖

警員截查黑衣男子。有線新聞截圖

大批防暴警察其後到場準備拆除路障,並驅散記者以外人士。有幾名人士在警察防線前數米指罵、叫囂,警察警告不要再靠近,現場人群鼓譟。其後警員上前帶走一名黑衣男子,引起在場人士不滿,稱男子並無靠前,警員截查黑衣男子後放行。

示威者繼續破壞設施設置路障

示威者繼續破壞設施設置路障

示威者繼續破壞設施設置路障

示威者繼續破壞設施設置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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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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