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有兒童模仿暴力行為,或者對某類人產生不信任或仇恨。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持續逾3個月未平息。身兼兒童事務委員會及青年發展委員會主席的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表示,擔心連月的社會事件影響兒童身心精神健康。
張建宗以「多聆聽 多溝通 多對話 讓香港向前走」為題發表網誌
張建宗以「多聆聽 多溝通 多對話 讓香港向前走」為題發表網誌,當中提到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在茶會期間就當前社會事件引起的爭議、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等議題各抒己見。
他指出,委員均擔心事態發展令兒童的身心和精神健康受到影響
他指出,委員均擔心事態發展令兒童的身心和精神健康受到影響。他們指出有家長帶同孩子參與遊行和示威行動,而即使孩子未有直接參與其中,亦很大機會從新聞片段或社交媒體接觸大量衝突和暴力片段。孩子會感到害怕及迷惘,亦可能會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徵狀,甚至有兒童模仿暴力行為,或者對某類人產生不信任或仇恨。
張建宗續指,委員一致認為,孩子不適當接觸或經歷暴力場面
張建宗續指,委員一致認為,孩子不適當接觸或經歷暴力場面,會影響他們的情緒行為和長遠精神健康,為害極之深遠。兒童是需要成年人保護的,每位成年人都有責任守護孩子,他呼籲大家一切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考慮。
資料圖片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