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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城商場聚人群 指罵防暴警察

政事

青衣城商場聚人群 指罵防暴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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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衣城商場聚人群 指罵防暴警察

2019年09月22日 16:15 最後更新:16:34

防暴警察商場戒備

一批人群在青衣城商場聚集,向在場的防暴警察指罵叫囂。防暴警察在連接商場的青衣站大堂範圍戒備。

防暴警察到場。有線新聞截圖

防暴警察到場。有線新聞截圖

防暴警察到場。有線新聞截圖

防暴警察到場。有線新聞截圖

較早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下午在青衣出席國慶活動後被包圍,有示威者向他擲雜物,聶德權登上座駕打算離開時,有示威者坐在地上,又搬雜物阻止,民安隊人員築成人鏈分隔市民和座駕。有示威者向座駕擲雜物、鐵通,並用鐳射筆照射,私家車擋風玻璃破裂。其後防暴警察到場驅散,並上青衣城及青衣站巡邏。

有線新聞截圖

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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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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