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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涉摸胸臀非禮泳隊7女童

社會事

地盤工涉摸胸臀非禮泳隊7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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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涉摸胸臀非禮泳隊7女童

2019年09月23日 14:11 最後更新:14:12

 事主視像作供遭辯方質疑認錯人。

中年地盤工涉於今年6月在將軍澳游泳池多次撫摸游泳隊7名年約8至13歲女童的胸部、肩膀、臀部、腰部等位置,早前否認7項非禮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一名女童以視像作供,並播放閉路電視片段,確認有關事發經過,惟遭辯方質疑其認錯人。

被告楊運華(49歲)被控於本年6月21日在運隆路9號將軍澳泳池猥褻侵犯女童A、B、C、D、E、F及G。

控方將傳召8名證人,包括涉案女童及一名負責遞捕的警員,亦會呈上泳池的閉路電視片段。控方續指有人於警誡下承認有過碰撞,惟否認非禮。辯方並不爭議警誡下招認之事實及被告當日在場的身份,並傳召被告楊妻作品格證人。

女童A今於視像供稱,事發當晚約7時許,她身穿連身泳衣、頭戴泳帽,與其他隊友剛完成熱身運動並跳入主池6號線道投入訓練。當時泳池人數不多,A看到游蛙式的楊闖入該線道,其划水幅度極大,遂決定從楊的右邊撓過,以免發生碰撞,惟A突感左大腿上方位置遭人用手掌輕力按了一下,隨即轉頭望向後方,附近只見到楊一人,A初時以為純屬意外,故沒有理會。楊其後疑重施故技,A故意避開但不果,最終仍2次遭摸及肩膀及腰部。游泳班吳教練疑向在場救生員投訴事件,楊聲稱「無呀」,故決定報警處理。

辯方質疑A於第二次遭非禮時,她的視線沒有全程停留在楊身上,加上A有近200度近視,視線或有模糊,故認錯楊爲非禮者。聆訊今午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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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治療員非禮兩女客人後求撤控 判囚9個月

2024年04月12日 18:20 最後更新:19:00

運動治療員涉在復康治療中心先後非禮兩名女客人,事後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被告早前被裁定2項非禮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現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判刑時表示,31歲被告用手觸碰女事主私處約五下,女事主離去前再打其臀部一下,當時並無其他人在處所,案情有一定嚴重性,又曾拍打另一名事主臀部一下,被告以運動治療員犯案,違反誠信。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挑戰法治社會,考慮到只涉及一則訊息,無涉及暴力,最後目的亦不成功,但由於針對非禮控罪,有一定嚴重性,決定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發於2022年11月10日至11日間,被告在皇后大道中香港珠寶大廈7樓「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分別猥褻侵犯X和Y及作出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包括將事主內褲拉至臀部下方並進行按摩,期間手背掃到女方陰部約5次,聲稱是「全面放鬆」,又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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