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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傭越洋申索失敗 官:涉蓄意傷少主下體

社會事

菲傭越洋申索失敗 官:涉蓄意傷少主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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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傭越洋申索失敗 官:涉蓄意傷少主下體

2019年09月23日 17:14 最後更新:17:29

官指外傭的行為屬嚴重失當

已返鄉的菲傭聲稱遭前僱主無理解僱,入稟勞資審裁處索償逾8萬元,成首宗獲准越洋以視像作供的勞資糾紛,今於勞資審裁署進行裁決。審裁官直言菲傭及前傭主的口供有可疑,惟接納前傭主的女兒的證供,稱能準確地指出看醫生的次數及受傷情況,前僱主及其女兒均無合謀的可能性,故判處前僱主只需賠償機票及膳食費用共970元。

前傭主吳美璇。資料圖片

前傭主吳美璇。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審裁官何慧縈提及洗髮精「加料」事件,吳姓前僱主於9月22日報警時,申索人Mallorca Joenalyn Domingo曾遞上兩份以英語撰寫的終止僱傭合約及願意賠償的文件,何官接納吳稱不諳英語,要求在場警員翻譯,溝通上有誤,致吳在不清楚條款的情況下簽署。何官續指吳未有任何醫療報告或其他佐證證明菲傭曾於洗髮精中「加料」,加上吳的男性友人只從吳口中得悉事件,未有親眼目睹過程,故不接納其證供。

何官表示懷疑菲傭指插吳女一事確實有發生過,菲傭蓄意犯事,屬嚴重失當。即使吳有誇大其詞之嫌,但吳女能清楚指出看醫生的次數及受傷情況,故接納其為誠實可靠的證人,兩人無合謀的可能性。

另外,何官指出菲傭供詞前後矛盾,一時指因受不了吳而辭職;一時指控吳無理解僱。何官認為菲傭的家務工作量極大,故不可能如她稱般每天陪伴吳女近6小時。何官同時拒絕接納吳曾看到菲傭逃避照顧女兒,因其任夜更工作,白天睡覺,故不可能會目睹菲傭工作情況。

吳姓前僱主今聽取裁判後感滿意,更稱不會再聘請外傭。協助外傭審訊的組織Justice without Borders 及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均大感失望及無言(Speechless),決定先知會菲傭有關裁決結果,其後商討下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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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4歲女童疑被虐留醫ICU 38歲母准保釋押4月中訊

2024年03月25日 15:23 最後更新: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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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前日在沙浦道一個住宅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女童。FB圖片

38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前日在沙浦道一個住宅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女童。FB圖片

38歲被告報稱家庭主婦,被控於前日在沙浦道一個住宅單位,故意虐待或忽略女童。被告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重返案發場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以及不得離港,需交出旅遊證件、居住於報稱地址,以及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3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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