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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評執法不公 江永祥:未即時拘捕需考慮當下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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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評執法不公  江永祥:未即時拘捕需考慮當下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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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批評執法不公 江永祥:未即時拘捕需考慮當下人手

2019年09月23日 18:31 最後更新:18:44

警稱拘捕準則不考慮身份及政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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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指,社會有漠視法紀的氣氛,並重申警方的拘捕準則是不考慮身份及政見,並指被捕者亦包括不同政見者。他又指,在未能即時拘捕情況下有不少考慮,例如當時人手,會否令現場情況升溫等,並強調不認同警方執法不公的說法。被問及上月5日在北角及荃灣警區的傷人案件中的拘捕人數時,江永祥指,北角及荃灣警區的重案組仍在調查事件,並呼籲相關傷者以及目擊者向警方提供資料。

江永祥重申警方的拘捕準則是不考慮身份及政見。資料圖片

江永祥重申警方的拘捕準則是不考慮身份及政見。資料圖片

而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則指,就不同政見人士被毆打案的調查工作,由重案組處理。他又指,按以往調查個案,多人襲擊同一人士會逐漸激烈,甚至可能出現命案,並指不論涉事者涉及多少襲擊行為,亦需負同樣責任,並指後果或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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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問及有關侮辱國旗的案件時,江永祥則指,6月9日至今,9宗相關案件在調查中,當中5宗已作出拘捕,包括8月初在尖沙咀五支旗杆案件、9月初在東涌泳池的案件等。他又指,警方就侮辱國旗的案件至今共拘捕5人,並指警方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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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於有現場警員要求傳媒保持10米距離,謝振中解釋指,香港現時的情況與以往有很大轉變,並指警方近日在推進時受暴力示威者襲擊及搶犯,部分傳媒及自稱救護員站得很近,但澄清指他並無表示尊業記者作出違法行為,並指「有心人」以記者掩護及掩飾,或裝備成記者,以令警員戒心減低。他亦重申,警方重視記者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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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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