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300名黃大仙學生 樂富廣場唱歌叫口號表訴求

政事

300名黃大仙學生 樂富廣場唱歌叫口號表訴求
政事

政事

300名黃大仙學生 樂富廣場唱歌叫口號表訴求

2019年09月23日 20:26 最後更新:20:32

活動完結後和平散去。

近300名黃大仙學生,今晚在樂富廣場表達反對修例的訴求,現場有人帶同「我願榮光歸香港」巨型黃色直幡,由商場高層掛至地下中庭位置。該批學生在現場高呼口號,亮着手機燈光揮動,有街坊路過打氣支持,活動於晚上約7時左右完結,和平散去。

有學生戴上頭盔。港台截圖

有學生戴上頭盔。港台截圖

有網民發起今晚「仙人學生交響曲」活動,號召黃大仙區學生到場表達訴求。來自不同學校的學生穿起校服,在晚上約6時到場,部份人戴起頭盔及口罩,手拿「我們不是暴徒」、「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自製紙皮標語,高呼口號,亦唱出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約300名學生在樂富廣場合唱。港台截圖

約300名學生在樂富廣場合唱。港台截圖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