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表示,受挑釁因而襲擊他人並非抗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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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引發的風波目前仍未平息。近日有示威者疑以「私了」方式,襲擊不同政見人士。律師會前會長熊運信表示,若有人因對方挑釁而向他人施襲,亦不是抗辯理由只是求情理由。
元朗中年漢遭人「私了」 (有線新聞截圖)
熊運信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私了」的動機在刑法而言並非抗辯理由,需視乎毆鬥情況可能涉及公眾地方毆鬥、普通襲擊、毆打引致他人身體受傷或傷人等罪行。
熊運信指,若有人因對方挑釁而向他人施襲,不是抗辯理由。資料圖片
他又指,若有人因對方挑釁而向他人施襲,亦不是抗辯理由只是求情理由,而會否輕判則由法官視乎控罪案情而判斷。另外,他又指,若有10多人一同制服一名懷疑施襲者,或可能已超出合理程度。
兩名男子被控2019年11月在西灣河企圖搶劫及阻差辦公,早前裁定罪成,分別判囚6年。兩人原訂26日於高等法院上訴定罪及判刑,其中一人表明放棄上訴,上訴庭擇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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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大三罷」,綽號「熊仔餅」的21歲男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試圖搶槍而被交通警開槍射中右腹,與舊同學胡子鍵同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2罪。周柏均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警員的合法羈押逃脫。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周柏均早上表明放棄上訴,胡子鍵則會繼續上訴企圖搶劫罪,但放棄上訴阻差辦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