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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促警查荃灣海濱浮屍案 斥拘持3張八達通男子是「莫須有」

政事

區議員促警查荃灣海濱浮屍案 斥拘持3張八達通男子是「莫須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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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議員促警查荃灣海濱浮屍案 斥拘持3張八達通男子是「莫須有」

2019年09月24日 16:29 最後更新:16:39

區議員於荃灣區議會舉行大會前抗議

反修例示威衝突持續3個月未平息,荃灣區議會舉行大會,幾名民主派區議員聯同社區主任在會前請願。

荃灣區議員促警方查海濱浮屍案。

荃灣區議員促警方查海濱浮屍案。

抗議人士不滿警方拘捕一名持有3張八達通的15歲涉嫌盗竊男子,要求警方交代早前荃灣發生斬人案,及就荃灣海濱公園對開海面浮屍案進行刑事調查。

荃灣區議員譚凱邦表示,以盜竊罪拘捕少年是「莫須有」,並批評警方未有盡力徹查黑社會斬人案。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則表示,擔心會有更多無差別襲擊案發生,令街坊人心惶惶,希望警方能嚴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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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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