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就康宏理財服務於2012年11月至2014年7月期間,因偏離《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下的《註冊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向康宏理財作出包括罰款50萬元的紀律命令。

康宏發言人表示,公司重視企業管治,一直嚴格遵守監管機構的要求和規定,以合法、合規、合理的方式經營。公司知悉事件後,已立即採取補救措施,包括通知受影響客戶其投資所涉及的風險,並實施新合規程序,以及聘請獨立顧問審視受影響個案,作出相應補救措施。

發言人稱,今次事件僅涉及前管理高層2012至2014年的違規情況,而新管理層已特別於去年委任獨立內部審計顧問,重新檢視公司的運作,包括產品銷售流程,以確保每一個程序均以合法、合規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