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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實彈槍傷中五學生 許智峯擬提私人刑事檢控

政事

警員實彈槍傷中五學生 許智峯擬提私人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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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實彈槍傷中五學生 許智峯擬提私人刑事檢控

2019年10月02日 16:05 最後更新:10月03日 09:28

許認為現時的警察投訴制度無辦法彰顯公義

昨日一名就讀中五的示威者,於荃灣身中一名警員發射的實彈所傷。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宣布,將聯同律師團隊,就事件提出私人刑事檢控,控告涉事警員「意圖謀殺」和「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的交替控罪,兩項罪行的最高刑罰皆為終身監禁。他認為現時的警察投訴制度無辦法彰顯公義,故希望透過私人刑事檢控顯示,犯事警務人員需要負上個人的刑事責任,以達至阻嚇作用。

許智峯擬對開槍警員提出私人刑事檢控。

許智峯擬對開槍警員提出私人刑事檢控。

許智峯坦言,私人刑事檢控的先例不多,但指坊間有多段影片可證明今次事件,警方亦承認事件,相信檢控會比其他私人刑事檢控容易。他承認私人刑事檢控將面對很多制肘,包括律政司可能介入,及後取消檢控,但相信若律政司決定取消檢控,港人看到當局的醜陋和官官相衛。他又指出,若律政司不介入,案件相信會於高等法院,由陪審團審理。

許智峯表示,最快今天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發出律師信,要求警方提供涉事警務人員的編號等資料,若被拒絕就會先警方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民主派會議召集人、公民黨陳淑莊亦說,民主派將去信警務處,要求交代涉事警員的身分、現時是否已停職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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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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