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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7.1闖立會大樓 王宗堯准保釋

政事

涉7.1闖立會大樓 王宗堯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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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7.1闖立會大樓 王宗堯准保釋

2019年10月03日 10:57 最後更新:11:08

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反修例風波持續,大批示威者於7月1日衝擊及強行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並毀壞大樓內的物品。男藝人王宗堯和熱血時報記者馬啓聰涉嫌當天有份闖入大樓,分別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王宗堯涉7月1日進入立法會議事廳。

王宗堯涉7月1日進入立法會議事廳。

控方申請押後,以待進一步調查,2人毋須答辯。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2月13日與孫曉嵐等7人同日再訊,並批准2人以2000元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得進入立法會大樓一帶附近範圍,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但允准王宗堯有需要離開香港前向法庭申請。

王宗堯被控於本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資料圖片

王宗堯被控於本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資料圖片

馬啓聰代表律師希望裁判官不考慮宵禁令,因為馬除了記者,他也身兼節目項目統籌,主持網台節目至晚上11時甚至2時。宵禁令會影響他的工作,而且根據控方所指,馬當日並沒有在宵禁時間範圍內進入會議庭。另外馬有時會外出到立法會大樓內進行採訪工作,故希望法庭亦不考慮禁足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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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堯代表律師亦冀法庭不作宵禁和不得離開香港的命令,由於王宗堯工作需要,有時需通宵達旦工作,且未來可能會出席海外影展。辯方又指控方指控王宗堯犯案只為時約一分鐘,故要求法庭不要頒禁足令。

王宗堯涉7月1日進入立法會議事廳。

王宗堯涉7月1日進入立法會議事廳。

41歲藝人王宗堯和30歲記者馬啓聰,2人分別被控於本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進入會議廳範圍時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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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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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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