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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被控暴動罪准保釋 律師再投訴警用過份武力

政事

3男女被控暴動罪准保釋 律師再投訴警用過份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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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被控暴動罪准保釋 律師再投訴警用過份武力

2019年10月04日 13:21 最後更新:13:26

押11月杪與同案被告一併再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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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民於9月29日及國慶當日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及六區集會,惟最終演變成流血衝突,共123人被控暴動、襲警或非法集結罪,大部分被告已分批出庭應訊,疑於警方制服中受傷的數名男女今出院後遭押解至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3或28日與同案被告一併再訊,獲准有條件保釋。辯方律師再度投訴警方使用過多且不必要的武力、故意延誤被捕人應有的權利。

大批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各被告。

大批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各被告。

被控在9·29金鐘一帶參與暴動的客戶開發主任劉俊謙(24歲)及兩名涉嫌參與10·1黃大仙示威的演員郭小杰(28歲)及中六生溫梓霖(17歲),被同控一項暴動罪,獲准以現金1000至3000元保釋、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每週一次往就近警署報到、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劉須遵守禁足令,不得進入金鐘道至龍和道一帶政府總部範圍,但前往金鐘與律師會面、轉乘交通工具可獲豁免。郭須參與高雄演出,故獲一次豁免留港令。

大批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各被告。

大批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各被告。

代表劉及郭的辯方律師投訴警方使用過多武力,當時郭遭警員壓倒在地、警棍扑頭,致其頸椎及背部受創;郭於無反抗情況下遭制服,惟仍被警棍打頭、手肘等位置,致右手有輕微骨裂。當日凌晨約5時被捕後,郭曾多次要求醫療服務,惟至翌日下午5時才獲准。

大批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各被告。

大批支持者在法院外聲援各被告。

另外兩名早前已應訊獲保釋的商人陳海蓬(27歲)及產品檢測員游茜茹(22歲)因外遊關係申請一次性離港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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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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