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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警二代女童幼稚園被拍打 女教師涉虐兒准保釋

社會事

3歲警二代女童幼稚園被拍打 女教師涉虐兒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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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警二代女童幼稚園被拍打 女教師涉虐兒准保釋

2019年10月04日 17:20 最後更新:18:04

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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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網上討論區親子王國有人帖文指,警二代在幼稚園遇襲,一名3歲女童母親報案,指女兒在校內被打,警方調查後落案起訴一名幼稚園女教師,指她涉於上月在校內多次拍打3歲女童心口,控以一項虐兒罪。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將案押後至下月15日再訊,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其間須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40歳被告連嘉詠,被控於9月某日在將軍澳一幼稚園的廁所內,身為對3歲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女童X,其方式相當有可能導致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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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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