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法律行政人員涉咬甩警員手指 加控擾亂秩序行為罪

政事

法律行政人員涉咬甩警員手指 加控擾亂秩序行為罪
政事

政事

法律行政人員涉咬甩警員手指 加控擾亂秩序行為罪

2019年10月08日 16:32 最後更新:16:33

被告獲裁判官批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金替代人事擔保。

7月14日有示威者與警方在新城市廣場爆發衝突,一名警員右手無名指一截遭咬斷。22歲任職法律行政人員的杜啟華,早前被控兩項意圖傷人、一項襲警罪等四罪,控方今於沙田裁判法院修改控罪,包括加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押後至10月29日下午於區域法院再訊。

辯方代表律師石書銘指被告一直遵守保釋條件,而且不時需要工作至深夜,獲裁判官批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金替代人事擔保,並更改往警署報到的時間為晚上9時至12時。

杜原在7月14日被控兩項有意圖而傷人、一項襲警罪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罪。控方今撤銷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罪外,另加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而兩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亦更改為一項有意圖而傷人及一項嚴重傷害他人身體罪。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