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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視察新屋嶺羈留設施 將審視對被捕者處理程序

政事

監警會視察新屋嶺羈留設施 將審視對被捕者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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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視察新屋嶺羈留設施 將審視對被捕者處理程序

2019年10月08日 20:35 最後更新:20:45

監警會指,若發現程序和指引方面需要改善,會方將向警方提出建議

警方早前表示,因為方便行動,顧及公眾關注,已暫停使用新屋嶺拘留中心。監警會主席梁定邦今日聯同 11 名委員赴新屋嶺視察,審視新屋嶺的羈留設施,並向警方了解押送和處理被捕人士的程序等詳情。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料圖片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料圖片

梁定邦在視察後表示,會方一直關注警方的羈留設施運作,曾在不同層面的工作會議上向警方提出多項改善建議,包括建議警方加強對羈留設施的管理以確保被捕人士的安全,並在今年4月檢視優化工作的進展。除了新屋嶺外,會方今日亦參觀了鄰近的拘留中心,並將兩者在運作、 設備等各方面作出對比。會方亦將一併審視新屋嶺和其他羈留中心對被捕人士的處理程序,包括被扣留人士與律師會面的安排。監警會已要求警方提供相關資料予會方審視,若發現程序和指引方面需要改善,會方將向警方提出建議。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截至本月4日,大型公眾活動所衍生的「須匯報投訴」和「須知會投訴」數目則分別為 245 宗及 506宗。其中有兩宗關於新屋嶺的投訴,包括一宗「須匯報投訴」,指控涉及「行為不當」及「不禮貌」;以及一宗「須知會投訴」,個案涉及一項「毆打」的指控。在收到有關的投訴調查報告後,監警會會以證據為依歸,全面檢視,並以公平、公正及不偏不倚的原則審核有關個案。 

新屋嶺拘留中心。資料圖片

新屋嶺拘留中心。資料圖片

另外,應監警會要求,警方已開始提供有關大型公眾活動的行動資料,以作審核。監警會亦呼籲公眾人士提供新屋嶺資料,協助會方履行上述審視工作。

監警會。資料圖片

監警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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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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