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呼籲市民不要出夜街
《禁蒙面法》5日生效至今,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有相當的阻嚇性作用,不會令勇武示威者停止,但冀可減少示威新血。據她了解,政府沒有打算再引用《緊急法》制訂其他規例。
譚惠珠表示《禁蒙面法》有阻嚇作用,冀減少示威新血。
譚惠珠表示,近日收到有關蒙面示威者逐家逐戶拍門收錢的消息,也有無辜途人被打,她認為禁蒙面法的實施是可以令到情況停止惡化,最低限度在舉證上較其他控罪容易,令年輕人不參與這些犯法行為。她更呼籲市民要保護自己,避免到示威現場,也不要出夜街。
譚惠珠與曾鈺成。
譚惠珠又說,目前困局需要行政、立法、司法及香港市民合作才能解決。市民支持警察並非支持鎮壓,而是支持由香港自行處理目前問題。譚惠珠相信不會有解放軍及武警到香港處理事件。若市民不想解放軍入城,就要讓香港警察專注對付勇武示威者,她續指,市民支持政府等於支持自己。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