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代表指兩個研討會均不關乎重大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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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等罪罪成的戴耀廷被判入獄16個月,戴在已服刑4個月之際獲准以現金10萬元保釋外出等候上訴,亦在沒有法庭批准下不得離開香港。戴今於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希望能於下月到日本及韓國出席學術研討會,麥機智上訴庭副庭長仔細考慮後拒絕更改其保釋條件。

代表戴耀廷的陳文敏名譽資深大律師表示,戴耀廷身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在保釋時間復工而需要履行職責到海外發表演講,並與海外大學作學術交流及研究合作,而研討會不涉及政治元素。戴耀延現計劃在11月13日至11月19日到韓國首爾大學就當地全國制憲會議分享其法治研究,而於11月28日至12月8日則獲邀到日本東京大學進行演講。

律政司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雷芷茗則反對戴耀廷希望法官批准他出國出差的申請,雷指出戴耀廷所指的兩個研討會均不關乎重大公眾利益,亦沒有證據顯示一旦戴不出席此兩個研討會便會對其事業帶來惡性影響,而且一般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的案件,均不會允許保釋人士離開香港司法管轄範圍,以防他棄保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