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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斥示威者以「裝修」美化破壞行為

政事

警斥示威者以「裝修」美化破壞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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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斥示威者以「裝修」美化破壞行為

2019年10月13日 16:30 最後更新:16:32

警方指示威者的行徑擾亂社會經濟和秩序,影響市民生活,傷及無辜。

反修例風波至今,多區的港鐵、店鋪、商場、銀行提款機、交通燈等都遭到示威者破壞。警方今日在社交網站貼文指不要再以「裝修」或「裝飾」去美化破壞行為。

示威者破壞港鐵。資料圖片

示威者破壞港鐵。資料圖片

警方指,網上有人以「裝修」和「裝飾」為名,去美化自己對店舖所進行的破壞行為。其實所謂的「藝術裝飾」、「紅裝飾黑裝修」,只是純粹的破壞和發洩。警方批評,示威者的行徑不單擾亂社會經濟和秩序,影響市民生活,更加傷及無辜,呼籲示威者停止所有暴力行為。

警方斥不要再以「裝修」或「裝飾」去美化破壞行為。資料圖片

警方斥不要再以「裝修」或「裝飾」去美化破壞行為。資料圖片

示威者進入店鋪破壞。資料圖片

示威者進入店鋪破壞。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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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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