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暗中觀察其後尾隨被捕人士
反修例示威者在多區商場發起集會,多間商店被破壞。其中在葵芳新都會廣場,有多名示威者破壞商場5樓的優品360時,警方上前作出拘捕。被捕的3男4女涉嫌刑事毀壞,被帶返警署拘查,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涉案被捕。
便衣警員拘捕涉案7名男女。網上圖片
事發在下午3時許,警方葵青警區刑事部人員根據情報,派便衣警員在港鐵葵芳站一帶進行巡邏,期間發現有10至15名身穿黑衣、戴口罩的人士在葵涌廣場外聚集。警員暗中觀察,其後尾隨他們進入葵芳新都會廣場5樓,該批人員在一間正在營業的優品360內大肆破壞。警員隨即表明身份及拘捕其中7人。
被捕的3男4女,年齡介乎13至53歲,他們涉嫌刑事毀壞。警方表示,不排除有更多人牽涉案件,事件中並無店員受傷,至於店舖損失仍待點算。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