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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旺角警署擲逾20汽油彈 警方強烈譴責是暴動行為

政事

向旺角警署擲逾20汽油彈 警方強烈譴責是暴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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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旺角警署擲逾20汽油彈 警方強烈譴責是暴動行為

2019年10月13日 23:40 最後更新:10月14日 00:22

警方指,暴徒的行為完全漠視法紀

警方指, 自入夜起,大批暴徒在旺角彌敦道一帶集結及破壞設施。晚上8時許,一輛警車行經彌敦道時,警車附近突然傳出爆炸聲。另外,暴徒又闖入旺角港鐵站內縱火。至晚上9時許,有暴徒向旺角警署投擲超過20枚汽油彈,警署門外一度火光熊熊,冒出大量濃煙。

另外,暴徒以雜物堵路,擊打及破壞交通燈,有經過的車輛被暴徒以噴漆塗污,玻璃窗被擊碎。暴徒又包圍及指罵持不同意見的市民,甚至截停及強行檢查市民的私人物品,有市民被暴徒淋潑不明液體及噴黑色油漆。

警方指,破壞及堵路的行為,完全漠視法紀。

警方指,破壞及堵路的行為,完全漠視法紀。

警方又指,暴徒傷人、攻擊警察、縱火、欺凌、破壞及堵路的行為,完全漠視法紀,根本是暴動的行為。暴徒持續破壞的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影響廣大市民的生活,警方警告暴徒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及離開。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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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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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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