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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被控襲警獲准保釋 投訴遭警打臉搥心口受傷

政事

3青年被控襲警獲准保釋 投訴遭警打臉搥心口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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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年被控襲警獲准保釋 投訴遭警打臉搥心口受傷

2019年10月14日 14:12 最後更新:14:31

3人投訴警方強迫其戴上口罩拍照。

九龍城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反修例風波持續逾4個月,其中一對年輕兄弟及一名18歲學生涉於上周五黃埔集會中投擲磚頭及竹支,被控一項襲警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25日獲准,以候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涉案警員醫療報告,期間獲准保釋候訊。3人投訴警方強迫其戴上口罩拍照,更於制服時拍打其臉部及搥心口數次,致其血流披面。

多人以雨傘阻擋被告。

多人以雨傘阻擋被告。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下令3人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逢星期五下午2至5時往紅磡警署報到。

3名被告依次為學生鄧卓榮(18歲)、學生伍浩賢(18歲)及裝修工人鄧卓凡(20歲)。3人被同控於本年10月11日在紅磡明安街2至20號4號舖外,近必嘉街交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徐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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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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