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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周末共拘201人 年齡介乎14至62歲

政事

警方:周末共拘201人 年齡介乎14至6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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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周末共拘201人 年齡介乎14至62歲

2019年10月14日 18:34 最後更新:18:36

網民昨日發起多區罷買活動,再次演變成示威衝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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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本月11至13日 ,警方共拘捕201人,包括146男55女,年齡介乎14至62歲,涉及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縱火等。他又指,昨日葵青警區人員根據情報,派便衣人員於港鐵葵芳站一帶巡邏。下午3時半,警員發現10數名穿黑衣的人士在葵涌廣場聚集,於是作出觀察,並指他們其後進入葵涌廣場內一間店舖內進行破壞,警員隨即上前表露身份,並拘捕7人,涉嫌刑事毀壞,年齡介乎13至53歲,當中有6名人士為學生,案件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本月11至13日 ,警方共拘捕201人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本月11至13日 ,警方共拘捕201人

昨日下午4時許,亦有人報案指,粉嶺花都廣場人破壞一間銀行,警方追其後在一個露天停車場,拘捕20男6女,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等,案件中有18人為學生。他又指,若有學生被誤導,以為上述行為為裝修或裝飾,但他重申,相關案件的行為都屬違法。

中銀被嚴重破壞。

中銀被嚴重破壞。

另外,警方在本月11日並沒有使用彈藥。本月12日,警方共發射2發橡膠子彈,以及2發布袋彈。昨日,警方共發射8枚催淚彈、8發橡膠子彈、24發布袋彈,7發海綿彈。他又指,在周末共有12名警員在行動中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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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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