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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申周日九龍區遊行 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政事

民陣申周日九龍區遊行 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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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申周日九龍區遊行 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2019年10月14日 19:19 最後更新:19:21

民陣計劃遊行在下午1時半集合,並由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遊行至高鐵西九龍站。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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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發起星期日(20日)在九龍區遊行,要求政府回應民間五項訴求、廢除反蒙面法,及重組警隊,已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民陣指,反修例運動至今,香港人堅持「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但警察對示威者使用的肢體暴力不斷升級,而特區政府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剝奪港人的表達自由,並阻嚇港人保障人身安全及行使集會權利。

民陣又指,特首林鄭月娥以「行政霸權壓倒一切,縱容警察暴力,香港人絕不妥協」,並指相信只有廢除反蒙面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重組警隊,才可實現五大訴求。民陣計劃遊行在下午1時半集合,並由尖沙咀梳士巴利花園遊行至高鐵西九龍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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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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