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東仁是李國寶及李國章父親李福樹的外甥。

東亞銀行董事會主席李國寶及其胞弟李國章今入稟高等法院,希望法庭取消其表兄弟林東仁,作為二人已故父親李福樹的遺囑執行人的身分。

原告為李國寶及李國章,被告為兩名原告父親李福樹的遺囑執行人林東仁,根據李福樹會計事務所網頁題示,被告林東仁是李國寶及李國章父親李福樹的外甥,原告及被告亦為表兄弟關係。

入稟狀中指出,身為香港首位特許會計師暨前行政立法兩局成員的李福樹在1995年離世後,根據李福樹在1993年8月16日撰寫的遺囑,委任李國寶 、李國章及林東仁三人成為李福樹的遺囑執行人,李國寶及李國章兩兄弟現則希望剔除林東仁作為其已故父親遺囑執行人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