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 相信可有效強化執法部門打擊電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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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正審議修改打擊電腦犯罪法,法案建議在現行的 2類在線取證方式上,即提取公開資料、經合法自願同意,新增當刑事調查部門獲得法官許可,可使用被扣押的電腦,提取連接的網上數據資料證據。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的 “安全與您”欄目刊登文章,介紹各國應對跨境電腦數據資料取證的偵查措施。文章指出,建議採用的 3類在線取證方法廣為多國採用,當中新增的方法已設定嚴謹的前提條件,即必須先獲得司法當局許可或命令、必須由已被依法扣押的電腦設備來取證;也沒有改變現行刑事訴訟程序,同時充分考慮保障居民權利,相信可有效強化執法部門打擊電腦及網絡犯罪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