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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維邦對大律師公會極度不滿:「公會對暴力示威恥辱地保持緘默!」

博客文章

蔡維邦對大律師公會極度不滿:「公會對暴力示威恥辱地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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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維邦對大律師公會極度不滿:「公會對暴力示威恥辱地保持緘默!」

2019年10月15日 14:56 最後更新:18:27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蔡維邦,上周三晚去信公會主席戴啟思,辭去大律師公會所有職務,包括公會副主席、紀律委員會主席,及刑事法律與程序委員會主席等。大律師公會發文,感謝蔡維邦多年來為大律師事務所做的貢獻和無私奉獻。

蔡維邦向南華早報撰文,講述他為何辭去公會職務。

蔡維邦向南華早報撰文,講述他為何辭去公會職務。

但蔡維邦昨日(10月14日)向南華早報撰文,披露了他對大律師公會的不滿。他的文章題為:「對於示威的暴力和其幕後支持者,香港大律師公會恥辱地保持緘默」。蔡維邦認為,無論示威者的目標如何神聖,他們極端暴力地破壞財物和傷害人身的行為,不能原諒,但香港大律師公會卻不斷原諒他們。

蔡維邦。

蔡維邦。

蔡維邦說,許多示威者已不再理性,並以野蠻行為取代,他們的破壞行為沒有「有意義的目的」,却令香港「陷入了毫無意義的虛無主義的火焰中」。

在評論最近的抗議活動時說,雖然他讚賞許多年輕人堅守自己的政治理想,但許多人以野蠻行為取代理性,將本來和平舉止演變成破壞性行為,「遠遠超出了既定目標和法律的界限」。

蔡維邦認為,那些示威者達不到任何目的,但不斷把人們的注意力從他們所犯的刑事罪行轉移開去。他認為大行律師行業亟需譴責這些行為。如果暴徒認為他們在大律師行業找到盟友,他們會進行更極端的行為,這會對其他市民帶來更大的危害。

他還指責一些輿論領袖為抗議者提供藉口,同時將責任歸咎於政府和警察。警察因涉嫌過度使用武力,並試圖平息示威活動,掩蓋身份而遭到抨擊。他說:「儘管如此,對我來說,很明顯,別人的錯誤不能證明自己的罪行是正當的。」

他說:「因此,我強烈地認為,大律師公會必須對參與暴亂者及為這些暴徒背後的鼓動者,表示最強烈的反對。」但事實上,大多數大律師公會成員對現狀沈默寡言,但他認為要對暴徒毫不含糊地譴責,所以他和大律師公會分歧很大,很難留在公會了。

蔡維邦在南華早報文章見: https://bit.ly/2BbD36b

另外,南華早報引述消息指出,蔡維邦辭職的導火線,是公會在上個月 17 日向各成員發出內部通告,指出大律師都屬於《基本法》35 條當中「律師」(Lawyer)的一種,故此任何大律師在沒有律師或法律代表陪同下,只要持有該律師行發出的證明信件,便有權到警署或羈留所與疑犯見面等。但蔡維邦作為時任公會的刑事法律與程序委員會主席,對公會發出此通告並不知情,而且認為通告內容有誤,亦不尊重他和委員會的其他成員,最後公會另發一張通告修正內容,蔡維邦認為公會破壞「法律原則」。

消息指,蔡維邦認為,公會近年已被背後的「小圈子」操控,未有尊重公會逾 1500 名成員的意願。大律師公會宗旨,應該是維持大律師專業的尊嚴及獨立性,以及促進法律專業人員的良好關係,但公會近年作為,已經損害了中港兩地法律團體之間的關係。大律師公會應秉持公平公正的立埸,更重要是維護法治(rule of law)的法律原則,不應只是針對警方,而漠視示威者的暴力行為。

蔡維邦師承駱應淦資深大律師,今年1月接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2018年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僭建案中,蔡獲刑事檢控專員委託提供獨立法律意見;2016年旺角騷亂案中,蔡擔任被告梁天琦的辯護律師,在新地案代表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辯護,在佔中九子案代表李永達辯護,立法會民主派議員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是其徒弟。

偏黃大狀蔡維邦也忍不住發聲,譴責暴徒及包庇他們的輿論領袖,沈默的大多數,是否也應該站出來、多表態,反擊文宣一直在輿論戰中的領先地位。

蔡維邦過去被外界視為立場「偏黃」,但面對如此暴力的示威,也認為持守法治最為重要。面對蔡維邦的質疑,大律師公會有何回應呢?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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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政策組外判研究多數公開 高人:多做研究比拍腦袋決策好

2024年04月16日 21:50 最後更新:22:35

立法會今天(4月16日)召開的財委會特別會議,會上選委會界別議員江玉歡及工聯會梁子穎均關注,特首政策組進行的研究不對外公開的做法,認為並非所有報告都不能公開,除了一些敏感話題報告外的成果理應公開,對香港市民或企業也有幫助。江玉歡又指,一些研究如旅遊巴泊位的研究用了90多萬元去做報告,做完研究但仍有旅遊巴擾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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