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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涉觀塘站割警員頸 控有意圖傷人罪提堂

政事

少年涉觀塘站割警員頸 控有意圖傷人罪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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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涉觀塘站割警員頸 控有意圖傷人罪提堂

2019年10月15日 15:34 最後更新:15:50

18歲中學生涉嫌在觀塘站用利器割警員頸,被控傷人罪提堂。

被告許添力(右)涉於觀塘站割警員頸。( 資料圖片)

被告許添力(右)涉於觀塘站割警員頸。( 資料圖片)

網民發起周日(13日)「18區開花」到全港商場罷買,其中就近APM商場的觀塘站發生騷亂,有警員遭人鎅頸,一名18歲男中學生被捕,他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許添力,報稱為學生,控罪指他於本年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天橋,意圖使軍裝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由於被告現仍在將軍澳醫院留院觀察,案件押後至10月18日再訊,期間被告交由警方看管。控辯雙方原均有申請,惟主任裁判官錢禮認為在被告缺席時處理並不恰當,現容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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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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