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落馬第一人剛剛被公訴了!
政知圈(微信ID:wepolitics)2019年10月15日從最高檢方面獲悉,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包洪建被公訴,他共涉嫌五個罪名:
受賄罪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貪污罪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
該案是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四平市人民檢察院向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未來他將在四平市中院受審。
包洪建,男,蒙古族,1961年7月出生,吉林前郭人,1979年12月參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
據官方簡歷顯示,包洪建長期在武警部隊任職。
2005年5月,任武警吉林省總隊長春市支隊支隊長(副師職);
2006年3月,任武警吉林省總隊副參謀長;
2009年4月,任武警吉林省總隊吉林市支隊支隊長(副師職);
2011年6月,任武警吉林省總隊副總隊長;
2012年12月,任武警吉林省總隊副司令員。
2016年9月,包洪建轉任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正廳級),2019年1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轉發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包洪建被查。
由此,他也成了2019年落馬第一人。
來看三個細節。
其一,受賄罪。
檢方指控,包洪建在擔任武警吉林省總隊吉林市支隊長,武警吉林省總隊副總隊長、副司令員,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期間,利用本人職務上的便利或者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他擔任「武警吉林省總隊吉林市支隊長」是在2009年4月。換句話說,從那時起至落馬,他前後斂財時長為10年。
其二,檢方指控,包洪建在擔任武警吉林省總隊吉林市支隊長期間,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在之前的落馬官員中也曾經出現過,但「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包洪建應是首個。
在刑法第七章「危害國防利益罪」中,對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進行了規定: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政知君注意到,包洪建被公訴時的罪名,與他被雙開時提到的涉嫌罪名有區別。
今年7月22日,包洪建被雙開。當時的通報顯示,他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以及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是首次提到的罪名。
在雙開通報中還提到,包洪建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為他人入伍提供幫助,違規辦理港澳通行證,並未經批准出入境;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財物,違規佔用公物,搞權色和錢色交易,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等。
通報提到:
包洪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全無,忘記初心使命,政治上蛻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一再拒絕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幫助和挽救,對抗組織審查;經濟上貪婪,利用職權大搞權錢交易,多次主動出擊尋找「財源」“商機”,甘於淪為金錢和權力的掮客;生活上腐化,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朋友圈、社交圈烏煙瘴氣,家風不正,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