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案情嚴重拒絕被告保釋
18歲青年涉嫌在港鐵觀塘站外,以刀割傷一名警務人員,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不准保䆁,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再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
被告許添力(右)涉於觀塘站割警員頸。 資料圖片
報稱為學生的被告許添力,控罪指他於10月13日在港鐵觀塘站A1出口天橋,意圖使軍裝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控方指需時搜證,包括化驗衣物及手機、翻查傳媒影片及閉路電視、索取傷者的醫療報告等,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押後案件至12月27日。
裁判官錢禮又指考慮到控方的陳詞及案情的嚴重性,應控方要求拒絕被告保釋,須還柙監房候訊,但可保留8天的擔保覆核權利。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