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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起底申禁披露選民資料遭駁回 員佐級協會提上訴

政事

憂起底申禁披露選民資料遭駁回 員佐級協會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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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起底申禁披露選民資料遭駁回 員佐級協會提上訴

2019年10月18日 18:17 最後更新:18:24

員佐級協會已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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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指,仇警市民透過連登及TELEGRAM頻道《老豆搵仔》等網絡平台迅速起底警務人員資料,更指會對警員子女「麻包袋接放學」,令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安全受到威脅,故在本周二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選舉登記主任按規例向公眾及區議會候選人,披露包括姓名及住址的選民個人資料及正式選民登記冊,以防警員及其家人遭「查家宅」報復,希望法庭頒令有關規例違憲。

員佐級協會在周三欲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但遭周家明法官駁回,書面判詞尚未頒布。律政司表示今日已接獲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的「上訴通知書」,員佐級協會已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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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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