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狀蔡維邦辭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並發表文章披露了他對大律師公會的不滿,引來法律界一場舌戰。
蔡維邦早前發表題為:「對於示威的暴力和其幕後支持者,香港大律師公會恥辱地保持緘默」的文章,認為無論示威者的目標如何神聖,他們極端暴力地破壞財物和傷害人身的行為,不能原諒,但香港大律師公會卻不斷原諒他們。其後公會主席戴啟思隨即去信會員,指政府不負責任的對公眾使用暴力,便是對法治最大的蠶食。
人民日報今日發表人民銳評,題為「莫以“法治”之名踐踏法治」,特別提及蔡維邦曾為梁天琦辯護,認為如今香港激進分子的暴力行徑,已經到了任何人都「無法忍受」的地步,更何況一位精研法律、守護法治的香港大律師,文章撐蔡維邦與暴力「割席」,完全在情理之中,體現了法律人的理性精神。
同時文章亦批評大律師公會中有些人,宣稱維護法治,實則以政治立場為先導,更點名指戴啟思罔顧事實,對暴徒的暴行避重就輕,甚至有開脫之嫌,一味指責政府和警方,看不出起碼的公平和公道。更指出,如果連香港最懂法的一批人,都已丟掉法治精神,那對香港的法治來說將是一場沉重災難。
全文如下:
人民銳評|莫以“法治”之名踐踏法治
10月15日,曾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發表文章,不滿大律師公會“對示威者暴力保持可恥的沉默”。此前,他剛剛辭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據報導,辭職原因也與大律師公會牽涉政治立場,只針對警方而漠視示威者暴行有關。有人說這“非常罕見”,因為蔡維邦曾是香港“旺角暴亂”涉案人員梁天琦的辯護律師。但仔細想想,如今香港激進分子的暴力行徑,已經到了任何人都“無法忍受”的地步,更何況一位精研法律、守護法治的香港大律師?蔡維邦與暴力“割席”,完全在情理之中,體現了法律人的理性精神。
反觀香港大律師公會中的另一些人,他們聲稱尊重事實,實則是意識形態先行;宣稱維護法治,實則以政治立場為先導。暴力示威4個多月來,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始終把矛頭指向依法履職的員警,而無視極端激進分子的暴行。他們口口聲聲維護公民權利,卻對那些不滿“員警拉人、法官放人”、抗議“放生暴徒害死市民”而和平請願的民眾橫加指責。就在這兩天,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致信會員,再次罔顧事實,對暴徒的暴行避重就輕,甚至有開脫之嫌,一味指責政府和警方,看不出起碼的公平和公道。如果連香港最懂法的一批人,都已丟掉法治精神,那對香港的法治來說將是一場沉重災難。
對示威者暴力的可恥沉默,在香港法律界“頗為流行”。就像戴啟思在上述信件中表達的那樣,他們對暴徒的暴行視而不見,卻只是一味指責政府和警隊蠶食法治。我們尚且不談香港警隊在暴力示威面前,始終保持專業敬業,表現出極大的克制與隱忍,做到了依法制暴的事實。單從理論層面講,這種對“法治”的理解也極端狹隘。法治固然講求政府依法行政,監督公權力,但法治更講求維護最基本的公共秩序。一個人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線,對他人財產,尤其是人身安全造成傷害。香港暴力示威者打砸商戶、對市民動用“私刑”,製造了無數流血事件,這還不是對法治最赤裸裸的踐踏嗎?香港今天面臨的最緊要問題,絕不是政府濫用權力的問題,而是違法暴力失控、社會失序的問題。法律界的一些人如果連這點都看不到,只能說是“別有用心”。
對暴力的縱容已讓人難以接受,但香港法律界中還有一些人,竟為暴徒“正名”,其荒謬言行,已經成為法律界的“恥辱”。今年7月,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梁家傑在校園裡聲稱“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10月15日,非法“占中”搞手、香港大學副教授戴耀廷發表文章公開為暴力分子動用“私刑”辯護。說到底,他們的核心觀點就是:只要目的“正義”,採取任何手段去實現都可以。但問題關鍵就在於,誰來評判目的的正義性?僅僅因為觀點不同,就對別人潑油漆甚至拳腳相加,這是正義嗎?如果按照“戴耀廷們”的邏輯,有人不同意他的看法,是不是也可以按照“自己心中的正義”,對“戴耀廷們”施加傷害?法治的真諦,就在於為人們提供一套共同遵循的規則,在人與人之間建立穩定的預期,以保證我們每個人都不必擔心受到他人的非法傷害。“戴耀廷們”妄圖把香港拖入“叢林法則”,為暴徒開方便之門,充滿了虛無主義色彩,是對法治徹頭徹尾的“玷污”。
香港之所以能有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貿易中心的地位,之所以享有“亞洲最安全城市”的盛名,都與法治息息相關。香港社會長期以來,無論是法律界的大多數人士,還是其它各行各業的市民,都以法治精神、契約精神為驕傲。這是香港賴以發達的軟實力,倘若遭到破壞,後果不堪設想。如今,我們再不能允許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假法治之名行破壞法治之實。行動起來,守護我們真正的法治。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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