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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蓮臺與中年男爆衝突 青年涉違《禁蒙面法》等罪被捕

政事

玉蓮臺與中年男爆衝突 青年涉違《禁蒙面法》等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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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蓮臺與中年男爆衝突 青年涉違《禁蒙面法》等罪被捕

2019年10月18日 22:32 最後更新:22:43

涉事中年男子離去,警方稱不排除再有人被捕

有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網民發起中午在中環、尖沙嘴、旺角、深水埗、葵芳及觀塘快閃集會和遊行。

該名藍衣青年被捕。NOW截圖

該名藍衣青年被捕。NOW截圖

警方指,下午1時45分,在秀茂坪牛頭角道近玉蓮臺,據報,一名18歲男子在上址與另一名年約50至60歲男子,案發時身穿灰色上衣、黑色短褲、黑色鞋,戴眼鏡及攜有一個黑色斜揹袋男子因瑣事爭執,其間青年懷疑以腳襲擊對方,對方以手襲擊青年。一名66歲男途人見狀上前阻止青年期間,與青年跌倒在地上。該名50至60歲男子其後離去。

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青年涉嫌違反《禁止蒙面規例》、非法集結、普通襲擊及在公眾地方打架被捕,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男途人及青年受傷,清醒被送往聯合醫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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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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