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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去信特首促助赴台自首 政府:樂意提供一切合法可行協助

政事

陳同佳去信特首促助赴台自首 政府:樂意提供一切合法可行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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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去信特首促助赴台自首 政府:樂意提供一切合法可行協助

2019年10月18日 22:42 最後更新:22:55

台灣刑事警察局今日亦已收到香港警務處發出的相關函件

行政長官今日收到現時因清洗黑錢罪在香港監獄服刑的陳同佳的來信,表示已經決定刑滿後就其涉嫌的殺人案到台灣自首,並請特區政府協助安排相關手續。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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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當局於去年12月3日已向陳同佳就該案發出通緝令,並於當時表示陳所涉及的罪行的追訴權時效為30年。台灣刑事警察局表示,今日已收到香港警務處發出的函件,清楚轉達了陳同佳自首的意願,同時亦向台方表示港方會協助陳同佳作出相關安排,並樂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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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陳同佳的刑事檢控方面,香港律政司並無足以控告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人的證據。律政司經充分及全面考慮香港警方調查及搜集所得的證據後,控告陳同佳在香港干犯洗黑錢罪。陳其後被定罪及被判監29個月,現時正在服刑。對於陳同佳在台灣涉嫌犯的罪,香港法庭並無管轄權,香港有關當局也不可能將陳同佳續押或向他追訴他涉嫌在台灣所犯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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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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