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表示滅火救援及緊急救護工作爭分奪秒,稍有延誤,性命攸關
消防處指,留意到有網上言論指,該處車輛會在聚眾或示威活動中配合警方驅逐示威者,鼓吹不要讓路予消防及救護車輛執行職務。處方強調,警方並不需要該處車輛作掩護,或協助驅散及拘捕行動,並指相關網上言論全是虛構,呼籲市民切勿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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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又指,滅火救援及緊急救護工作爭分奪秒,稍有延誤,性命攸關;任何阻礙消防車及救護車執行滅火或緊急救援職務的做法,都會危害市民生命及財產,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處方重申,反對任何暴力或違法行為,期望社會各界能同心合力,協助社會盡快回復穩定。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