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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反對明日九龍遊行 民陣上訴失敗

政事

警反對明日九龍遊行 民陣上訴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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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反對明日九龍遊行 民陣上訴失敗

2019年10月19日 14:53 最後更新:15:22

上訴被駁回後,陳皓桓表示明天的遊行無法舉行,民陣只會作其他支援。

民陣發起明日的九龍區反對《禁蒙面法》遊行遭警方發反對通知書後,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今日就民陣提出的上訴進行聆訊,結果民陣上訴失敗。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右)及黎恩灝出席聆訊。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右)及黎恩灝出席聆訊。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及黎恩灝出席聆訊。上訴被駁回後,陳皓桓表示明天的遊行無法舉行,民陣只會作其他支援,且會繼續申請將來的遊行。他並透露,民主派將於下午約4時召開記者會交代後續安排。

警方反對明日九龍遊行,民陣上訴被駁回。資料圖片

警方反對明日九龍遊行,民陣上訴被駁回。資料圖片

聆訊主席為陳嘉慧。民陣原計畫明日由尖沙嘴梳士巴利花園遊行至高鐵西九龍站。而原定的遊行終點西九龍站明顯加強保安,站外擺放多個巨型水馬,站內也實施旅客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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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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