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准保釋外出但須住在青少年中心,可如常上課但暫不可回家。
網民上周日(13日)發起「十八區開花」到全港商場罷買,各區爆發騷亂,其中有示威者在旺角大肆破壞交通燈致失靈。一名17歲孟加拉籍中六生涉嫌破壞交通燈,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今被帶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於九龍城法院再訊,被告准保釋外出但須住在青少年中心,可如常上課但暫不可回家。
17歲被告REZA Md. Nahyan被控於10月13日日在九龍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運輸署的交通燈,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控方表示警方需時作進一步調查,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擔心被告有潛逃及重犯機會,反對被告保釋外出。據悉當日下午將約6時許,被告當時身處示威者中,身穿白衣及戴口罩,亦有傳媒片段清晰拍到他正破壞交通燈。辯方則有保釋申請。
裁判官考慮後批准被告保釋外出,不可離港,另外他亦要暫住青少年中心,即可照常上學,未能回家但要遵守晚8朝6的宵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