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中六孟加拉生涉毀交通燈 保釋暫住青少年中心

社會事

中六孟加拉生涉毀交通燈 保釋暫住青少年中心
社會事

社會事

中六孟加拉生涉毀交通燈 保釋暫住青少年中心

2019年10月19日 13:05 最後更新:13:09

被告准保釋外出但須住在青少年中心,可如常上課但暫不可回家。

網民上周日(13日)發起「十八區開花」到全港商場罷買,各區爆發騷亂,其中有示威者在旺角大肆破壞交通燈致失靈。一名17歲孟加拉籍中六生涉嫌破壞交通燈,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今被帶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於九龍城法院再訊,被告准保釋外出但須住在青少年中心,可如常上課但暫不可回家。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17歲被告REZA Md. Nahyan被控於10月13日日在九龍登打士街近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運輸署的交通燈,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示威者針對交通燈作破壞。資料圖片

示威者針對交通燈作破壞。資料圖片

控方表示警方需時作進一步調查,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擔心被告有潛逃及重犯機會,反對被告保釋外出。據悉當日下午將約6時許,被告當時身處示威者中,身穿白衣及戴口罩,亦有傳媒片段清晰拍到他正破壞交通燈。辯方則有保釋申請。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裁判官考慮後批准被告保釋外出,不可離港,另外他亦要暫住青少年中心,即可照常上學,未能回家但要遵守晚8朝6的宵禁令。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