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陸委會批評港方漠視應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做法別具用心。

對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將協助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赴台自首,台灣陸委會下午批評港方至今仍未提供案中的任何在港證據,漠視應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是刻意卸責、放棄司法管轄權,做法別具用心。

陳同佳(小圖男子)。網上圖片

陳同佳(小圖男子)。網上圖片

對於港府的做法,陸委會下午指,台灣政府對本案由始至終立場一貫,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但港方至今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應追訴殺人犯罪的執法立場,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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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重申,針對本案香港並非無管轄權,港府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只要港府提出請求,台灣政府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進行司法合作,讓本案司法公義。

左:陳同佳、潘曉穎。(資料圖片)

左:陳同佳、潘曉穎。(資料圖片)

陸委會指出,為引渡陳同佳,但負責偵辦案件的台灣士林地檢署,去年曾透過台灣的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互助請求,並於去年12月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同步發函法務部轉請大陸委員會,向香港政府請求遣送疑犯到台,但港府至今未回應司法互助請求。

涉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的20歲男子陳同佳(近鏡者)。資料圖片

涉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的20歲男子陳同佳(近鏡者)。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