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傳媒工會組織反對篩選記者措施 損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

政事

傳媒工會組織反對篩選記者措施 損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
政事

政事

傳媒工會組織反對篩選記者措施 損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

2019年10月19日 21:09 最後更新:21:24

工會組織:收窄自由採訪空間,不利資訊傳達和發掘真相。

有報道指,警方正在研究如何管理示威現場的記者,包括由政府新聞處向記者發牌,並曾向政府及記協透口風。警方昨日亦指,警員在辨認記者身分上遇到困難,並指樂見可協助警方的措施。多個傳媒工會及組織發表聯署聲明,嚴正反對一切篩選記者措施。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等傳媒工會及組織發表聯合聲明,嚴正反對一切官方篩選記者的措施,認為無可避免會損害新聞自由和公眾知情權。聲明指,雖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已經明確否認,無意官方統一發放記者證,但未有談及以其他方式識別記者的可能性,各工會及組織認為空穴來風,有必要表明立場,傳媒作為監察政府和公權力運用的第四權,若容許官方認證和篩選在公眾地方採訪的記者,將收窄自由採訪空間,不利資訊傳達和發掘真相。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聲明又指,在近日的公眾活動以至警民衝突中,在場採訪的記者一直配合警方執法行動,警方亦一直可以服飾、裝備、行為以及佩戴的記者證,辨識在場採訪的記者,並指任何官方認證篩選在公眾地方採訪記者的機制都是多此一舉,並憂慮若引入任何類似機制,將極易被濫用成截查、驅逐記者的工具,而且官方認證的條件可以隨意改動,拒絕配合官方做法或未獲官方接納的記者,在進行採訪時,將面臨極大威脅和風險。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早上作出嚴正澄清,指港府並無意圖也無計畫,做統一的記者登記。而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昨日在記者會上則指,在過去4個多月的行動中,警員在辨認記者身分上遇到困難,並指樂見可協助警方的措施,亦一向有與政府新聞處溝通。他強調,有任何與採訪有關措施,會在出台前充分諮詢業界。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