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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旺角警署外射催淚彈 示威者彌敦道聚集

政事

警旺角警署外射催淚彈 示威者彌敦道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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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旺角警署外射催淚彈 示威者彌敦道聚集

2019年10月20日 16:50 最後更新:17:10

速龍小隊同時快速推進

示威者下午起在尖沙咀、旺角等地聚集。警方其後在彌敦道出動水炮車,並發射藍色水柱,以驅散示威者。防暴警察亦出動,築成防線,速龍小隊亦快速推進至油麻地。

NOW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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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示威者下午起在油麻地及旺角一帶聚集。下午4時許,警方在旺角警署外發射多枚催淚彈。下午4時半,有人在警署附近的彌敦道縱火,現場火勢猛烈。現時,仍有大批戴上口罩及打開下傘的示威者在場聚集,未有散去跡象。消防員其後到場,開喉將火勢救熄。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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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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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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