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資會資助大學校董會主席聯合發出公告,表示大學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涉及行為操守問題的教職員或學生,可能要接受譴責、暫令停學或停工,甚至解除學藉或解僱等懲處,強調每個人須對其行為負責。
公告又說,大學校園或任何其他地方都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粗暴言語和無禮行為,而尊重大學財產是所有大學成員的基本責任。塗污、破壞財產是違法行為,無法容忍。
公告指,大學以教職員及學生的福祉為重,會在能力範圍內,為教職員和學生提供適切支援及建議,但都是出於關顧,並不代表大學支持任何持份者的個人政治立場。
公告亦提到,大學珍惜多元意見,鼓勵大家就不同意見進行全面、文明及互相尊重的討論,但大學絕不是㝷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