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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深水埗聚集堵路 通州街縱火

政事

示威者深水埗聚集堵路 通州街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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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深水埗聚集堵路 通州街縱火

2019年10月20日 19:00 最後更新:19:09

現場交通受阻。

Now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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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到尖沙嘴參與遊行,並在下午起在多個地區聚集、堵路及破壞,再次引起多場警民衝突。

Now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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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近6時,一批示威者在深水埗聚集,並在欽州街及長沙灣道一帶以垃圾桶及水馬等雜物堵路,亦有人破壞現場的交通燈。現場交通受阻。晚上6時許,有示威者在通州街縱火。現場火勢猛烈,並冒出濃濃黑煙。其後,有人企圖以滅火筒救火。晚上6時半後,部分警員返回深水埗警署內,現場的示威者亦大致散去,但仍有人在場指罵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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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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