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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校董會發聯合公告 學生教職員要為個人行為負責

政事

八大校董會發聯合公告 學生教職員要為個人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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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校董會發聯合公告 學生教職員要為個人行為負責

2019年10月20日 21:34 最後更新:21:49

公告強調,大學絕不是尋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

香港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日前發出公開信,促請警方調查有否被捕學生遭到不公平待遇,並表示會盡力為學生提供協助。八大校董會主席今日發佈聯合公告,指認同大學要珍惜多元意見,然而絕不是尋求政治議題解決方案的戰場,不應捲入支持某一特定政治立場的漩渦。

八大校董會發聯合公告回應段崇智公開信。資料圖片

八大校董會發聯合公告回應段崇智公開信。資料圖片

公告提到,大學的至高責任是為每一位持份者提供安全的學習和交流意見的環境,不容許有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粗暴言語和無禮行為。而塗污、破壞大學財產是違法行為,無法容忍。公告又指出,大學的核心使命是增進知識,所有課堂須按計劃進行,部份學生杯葛上課是其個人行為,不得擾亂任何學術活動或強迫其他同學參與杯葛。在任何情況下,學生均有責任跟進課程進度。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大學或可酌情處理,但學生不應視之為權利。

公告又指,大學以教職員及學生的福祉為重,在其能力範圍內會為教職員和學生提供適切支援及建議,但都是出於關顧,並不代表大學支持任何持份者的個人政治立場,每人都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在任何時候都須守法。同時亦點出,大學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違反法例或大學規則的人,涉及行為操守問題的教職員或學生,可能會被停學/停工,甚至解除學藉/解僱。

公告最後強調,個人必須為自己行為負起責任,而在香港致力㝷求解決目前困境的方案時,大學呼籲社會各界人士力行克制並相互包容。

聯署人:
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主席黃嘉純
香港浸會大學校董會主席陳鎮仁
嶺南大學校董會署理主席、副主席葉成慶
香港中文大學校董會主席梁乃鵬
香港教育大學校董會主席馬時亨
香港理工大學校董會主席林大輝
香港科技大學校董會主席廖長城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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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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