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後,在場聚集的示威者仍然未有散去。
雙方爆發激戰
雙方爆發激戰
晚上約6時45分,一批手持警棍及圓盾的防暴警察在彌敦道舉起藍旗,指在場人士正參與非法集結,要求立即離開,又與現場聚集的人群互相指罵。警員又指,在場的記者阻礙警察,要求他們返回行人路,雙方一度口角。其後,警方一度舉起黑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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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約6時45分,一批手持警棍及圓盾的防暴警察在彌敦道舉起藍旗,指在場人士正參與非法集結,要求立即離開,又與現場聚集的人群互相指罵。警員又指,在場的記者阻礙警察,要求他們返回行人路,雙方一度口角。其後,警方一度舉起黑旗。
防暴警員其後在場清理示威者設置的路障,而警方的水炮車及裝甲車亦已到達彌敦道。現場仍有示威者在場聚集,並與警方對峙,現場曾傳出槍聲。晚上近7時,警方再次在場發射催淚彈。
晚上7時許,大批示威者仍在附近一帶聚集,並不斷高叫「黑社會」等口號。警方其後再舉起黑旗,並以強光燈照向示威者的方向。晚上近7時半,警方再次在場發射多枚催淚彈,有示威者則拾起並擲向警員的方向。現時,仍有一批示威者在場聚集,並搬出鐵欄等雜物設置路障,又繼續指罵警員,並唱出諷刺警員的歌曲。
雙方爆發激戰
雙方爆發激戰
防暴警員其後在場清理示威者設置的路障,而警方的水炮車及裝甲車亦已到達彌敦道。現場仍有示威者在場聚集,並與警方對峙,現場曾傳出槍聲。晚上近7時,警方再次在場發射催淚彈。
雙方爆發激戰
晚上7時許,大批示威者仍在附近一帶聚集,並不斷高叫「黑社會」等口號。警方其後再舉起黑旗,並以強光燈照向示威者的方向。晚上近7時半,警方再次在場發射多枚催淚彈,有示威者則拾起並擲向警員的方向。現時,仍有一批示威者在場聚集,並搬出鐵欄等雜物設置路障,又繼續指罵警員,並唱出諷刺警員的歌曲。
雙方爆發激戰
晚上7時半後,示威者向警員方向投擲汽油彈還擊,警方隨即再連發多枚催淚彈,並同時舉起黑旗及紅旗向前推進,水炮車及裝甲車亦在旁推進。另外,有人再次在附近焚燒椅子等雜物。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